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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山十路2号碧桂园城央印象(华城鹭鸣堤岸花园)物业乱收费用投诉 投诉单号 292307211413588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1 14:13:59.0 答复时间 2023-08-04 11:11:5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山十路2号碧桂园城央印象(华城鹭鸣堤岸花园)物业乱收费用投诉 诉求内容:当初购买房产时签订的合同是物业费用包干制,物业费用2.6元/平方。现在居然还把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也要业主公摊,每个月的公摊水电费是水涨船高!既然是包干制的物业费用,还另外收取公摊水电费,全国也是惠州仅有了吧!另外公共区域收益,物业也是占为己有,希望惠州相关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2023-07-21 14:13:5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城央印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惠州市暂无物业收费“一费制”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之规定,建议市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同时,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做好公摊水电费用明细的公示工作。如市民对价格仍有异议,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8-04 11:11:5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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