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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在惠州云山堂悦购房被虚假宣传被骗购置98平米房产,求助 投诉单号 2923080318024616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3 18:02:46.0 答复时间 2023-08-19 08:51: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在惠州云山堂悦购房被虚假宣传被骗购置98平米房产,求助 诉求内容:关于在惠州云山堂悦购房被虚假宣传被骗购置98平米房产,求助 本人与2021年6月在保利云山堂悦购买一套三居室,并签订合同,与23年1月2日收房时发现如下问题,目前保利不能给予答复并推诿责任;希望可以得到政府的帮助! 1)购买时保利销售人员告知,带看的样板间和宣传图册上都是标识的100㎡的户型建筑面积。当时签合同时,实际是98㎡。当时销售人员强调这是跟样板间户型一模一样,只是朝向不同!并说明签署合同购买的98㎡的就是宣传的100㎡的房子。所谓100㎡就是为了好听! 2)实际这是2个户型的房子,差异在进门玄关的大小。一个长3.3米,一个长2.6米。整个玄关进深不同;但是宣传和销售时并未说明。 也就是说我们实际到手的房子跟买到的房子,是两个不同的户型。目前保利并不承认自身错误并以业务人员自身行为和合同签订的就是98㎡为由,予以否认。 3)在23年1月在民意直通车有请求协助;编号Jzxx202301041615372548 回复如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长宁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此问政,我中心高度重视,经现场调查,该公司销售宣传信息均属实且合规,并无所说的虚假宣传。 样板房并非交标板房,仅做 装修升级示范所用,项目具体交付标准以买卖合同内容为准。 请问样板间仅是装修示范!?这个说法是谁提供的?是否违发民法典的法律规定?这个说法是否可以担责?另外所谓的调查为什么我作为当事人没有收到任何办事人员调查电话? 4)我们现在属于被欺骗购房,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在当时代表的就是保利!我们现在正式请住建局介入进行处理。 5)如果贵单位不能协助处理,请告知,谢谢!
2023-08-03 18:02:4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在惠州云山堂悦购房被虚假宣传被骗购置98平米房产,求助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已联系开发商,其表示其工作人员售卖时已和业主说明清楚购买的房子是98平的,与测绘报告一致,并在签合同时,律师已详细告知房屋情况,合同上也有房屋具体结构附图,其严格遵守阳光透明的销售模式,并未出现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关于该项目样板房设置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19 08:51:2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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