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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力城三期交房物业费问题 投诉单号 2923081713094472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7 13:09:44.0 答复时间 2023-08-31 10:45:5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新力城三期交房物业费问题 诉求内容: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新力城三期交房物业费问题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新力城三期原计划是2021年12月30日交楼,因新力集团资金问题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交楼。在业主验房过程中发现很多房屋质量问题。现场与开发商和物业沟通后,业主将验房发现的问题点记录下来,开发商统一整改,整改好后再收楼,针对此事政府主管部门的黄姓领导专门也组织了一次会议,对于在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开发商承担。在整改期间我于2022年9月、10月、12月咨询物业是否整改完毕,均答复还未整改好。直至今年2023年4月24日再次追问物业才答复整改完毕。我先生查看后确认房屋内部没问题后需要收楼,但物业要求我先生从2022年7月起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不给收楼。 我想让省长解答一下:1、当时政府组织的会议结果是否有效? 2、针对开发商导致的延长交楼,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回复情况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新力城三期交房物业费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会议精神,开发企业同意减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我局已要求企业按约定执行 。企业亦会联系您解释。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3-08-04 11:10:15 想问一下如此回复,是否过于敷衍了事,上面二个问题均没有正面回复,也没有得到解决。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2023-08-17 13:09:4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新力城三期交房物业费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会议精神,开发企业同意减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我局已要求企业按约定执行。企业已告知业主。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31 10:45:5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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