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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瑞禧园销售虚假销售后不愿退定金 投诉单号 2923082817305798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28 17:30:57.0 答复时间 2023-11-01 10:20: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瑞禧园销售虚假销售后不愿退定金 诉求内容:瑞禧园销售推荐房产时,口头与我和中介承诺买瑞禧园房产可明年9月上大亚湾一中,交了定金后我们发现大亚湾2023年9月录取名单中,最晚为2年前转户口,通过咨询目前未转户口到大亚湾明年不可能录取进入大亚湾一中,同时销售向我与中介虚假宣传与误导,对小学上学给出承诺可以进入西区小学爱群分校,实际与小学招生咨询对于我们目前还未转户口在2024年插班2年级99%录取不到,通过将近半个月与地产销售沟通退款中介,实际房地产公司不给任和回复与信息。
2023-08-28 17:30:5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瑞禧园退定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信访事项中关于瑞禧园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11-01 10:20: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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