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答复,我还有几个疑问 | 投诉单号 | 2923091909121034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19 09:12:11.0 | 答复时间 | 2023-10-09 09:29:4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答复,我还有几个疑问
诉求内容:1.住建局答复:“给水管采用的内衬不锈钢管”。我的疑问是:1.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没有偷梁换柱?2.使用的是哪一类型的不锈钢材质?3.为什么不锈钢还有这么严重的生锈?4.使用的不锈钢是否是满足食品级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
2.住建局答复:“我局督促二次供水运维公司加强对二次供水系统的运维管理”。因为款项的问题,设备还没移交,请问:现在的二次供水运维公司是哪家?
3.住建局答复:“定期做好水池清洗和水质检测工作”。请问定期清洗和检查,是如何定期的即多久清洗一次储水箱、多久检查一次水质,如何保障采水点及采水过程的科学合理?检查报告是否会在小区公示栏公布?
4.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答复,对于普通老百姓,没有一定的文化层次和法律基础,根本看不明白。这个答复,可以应付所有的关于物业问题的投诉。既然是市场监督部门,请问贵局是如何监督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正是因为老百姓和物业公司不是一个能量级才求助政府部门。不能因为“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就不去担当监督管理责任,就不理睬业主的诉求。啥事都去走司法程序,那是相关部门的渎职和失职。
2023-09-19 09: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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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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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答复,我还有几个疑问】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1.融创臻园三期的二次供水系统主立管是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水表井进户是采用PP-R管。给水管材进场使用前经监理单位审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后进场施工。施工完毕后,水质检测合格后,经各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现在的二次供水运维公司是小区的物业公司。
3.根据有关要求,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应委托依法设立的清洗消毒机构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应委托水质检测机构进行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含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进行公示;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应每半年一次。
2023年9月28日工作人员短信告知市民处理结果。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住建局质量事务中心电话:0752-3819336。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针对你提出的退费诉求,惠阳区秋长融创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复称,物业公司从2023年4月起收取物业管理费是依据你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分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有关约定执行,故不同意退还你2023年4月至7月物业管理费,协调不成功。综上,双方无法达成调解一致协议,如你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建议你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诉。若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2023年10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09:2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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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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