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高铁站南站路人行道被非法封闭 | 投诉单号 | 2923111409065427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14 09:06:55.0 | 答复时间 | 2023-11-21 15:32: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高铁站南站路人行道被非法封闭
诉求内容:请问在高铁站附近人行道设置这种路障是何用意,是给人民带来什么便利,还是给有关电动停车收费提供便利,闻所未闻,在人行道设置这种路障,本来惠阳站就没有规划非机动车道,请问你们这样拦截后,电动车怎么走,道路就2条,还经常赛车,你们这样把骑着电动车的人往机动车上赶,出了事请问政府负责吗,有认真规划附近的道路吗,还是说那些停在路边的电动车影响了收费停车场的利益,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现在在人行道骑着电动车就没路可走,必须要走在机动车道,那你们倒是在机动车道开辟一条非机动车道来,在群众看来就是为了电动车停车场增加收益,把车全部赶到停车场里面去,按照你们这做法,未免吃相难看,刚好就在电动车停车场附近设置路障,吃相未免太难看,非机动车不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难道在机动车道行驶?,实在不行请广东电视台记者报道一下,问下全广东人民,请问非机动车应该在哪个道路行驶?你们这个跟东莞的围村收费,有什么区别?
2023-11-14 09:0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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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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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汪先生:您好!关于您来电反映《惠阳高铁站南站路人行道被非法封闭》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11月21日致电您告知您相关情况。下来,您如有问题需咨询了解,可直接致电我中心市政设施股,联系电话:0752-3823063。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2023-11-21 15:3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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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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