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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岸街道办有法不依、包庇纵容违法设施农用 投诉单号 2924011016034120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0 16:03:41.0 答复时间 2024-01-18 15:37: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河南岸街道办有法不依、包庇纵容违法设施农用 诉求内容:冰塘设施农用地是由社会老板出资,用冰塘村委会名义提交申请,向河南岸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申请、审批,由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上图、入库(备案)的项目。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冰塘设施农用地为0.1040公顷,而冰塘设施农用地却以种植大棚为由,建设了3层楼的钢架结构,并采用了钢筋混凝土打地桩,钢筋混凝土楼面、混泥土砖石墙面、混凝土硬化地面的三层钢架结构,建设面积也在0.1040公顷,该违规单位并未做出为何需要搭建3层钢架结构的书面报告。冰塘村设施农用地违反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之规定,举报人多次举报,该违规工地却一直在施工,河南岸街道办处置措施和回复极不专业,未认真阅读、理解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之规定,居然称该设施农用地符合规定,给举报人法盲式回复,没有半点严谨负责。举报人再次投诉,希望河南岸街道办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定,依照规定撤销冰塘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审批措施。及时责令冰塘设施农用地停工整改,恢复原样等有力措施。
2024-01-10 16:03:4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219092356.jpg 微信图片_20240107013208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河南岸街道办有法不依、包庇纵容违法设施农用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投诉地址位于河南岸街道冰塘村委会旁设施农业用地,在建项目是冰塘村委会蘑菇种植项目。经咨询区自然资源局,现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文件中,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的建设标准、规划报建等暂无相关规定。我街道执法队联合我街道农办要求申报人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和改正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实施项目。(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经核查,河南岸街道冰塘村委旁设施农用地建设目前已停工,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农业设施建设多层建筑的,须符合建设安全、生物防疫、生态环保等要求,并在用地协议中载明通过建设工程监理等方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1913号),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后续,我街道农办将加强监督,严格要求冰塘村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项目。(河南岸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2526928)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01-18 15:37:5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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