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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走古塘坳立交桥易引发事故,呼吁交警部门加强管理 投诉单号 2924030410595901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3-04 10:59:59.0 答复时间 2024-03-09 09:37:4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走古塘坳立交桥易引发事故,呼吁交警部门加强管理 诉求内容:从三环南路向仲恺大道南方向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混流在机动车车流中上了古塘坳立交桥,易引发交通事故,呼吁交警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2024-03-04 10:59:5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走古塘坳立交桥易引发事故,呼吁交警部门加强管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非机动车群体通行需求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矛盾逐步凸显。二、古塘坳立交桥未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禁止标志,针对市民提出的建议,下一步,交警部门拟计划在古塘坳立交桥两端完善相关警示标牌;三、交警部门一直以来均有对非机动车与行人宣传上立交桥的危险性,因辖区中队警力有限,无法长期驻扎此路段,给市民造成不便,恳请谅解。针对该问题,交警部门在今后日常管理中,我们会加强交通管理,安排警力加大电动自行车行驶管控力度,及时纠正、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古塘坳立交桥,努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3月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做了相关解释。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03-09 09:37:4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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