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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科院600万生态林老树款黄埠镇府不处理还东头集体! 投诉单号 2924051312494713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3 12:49:48.0 答复时间 2024-05-22 16:16: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科院600万生态林老树款黄埠镇府不处理还东头集体! 诉求内容:天元公司法定人邹*严,东头村小组当时出合同的邹*严胞兄邹*初组长,当时印给邹*严天元公司合同也是沙埔村委邹*严胞兄邹*真当主任,在没有取得经过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私自强行盖给天元公司邹*严的,当时县政府发文黄埠政府,2012年3号公文,也给黄埠政府驻沙埔村的扶贫领导杨*林同志掩盖,没有按照县政府的传达精神,公示于东头集体人民,故此杨*林同志做保护伞,私自抗拒党的政治制度,掩盖了12年,中科院已经在东头落成,如今600万黄埠镇府一直迟迟没有分到东头村民各户代表手上,请求县政府还东头集体人民和集体土地一个清白!黄埠政府现在所有回文都是在保护这份连亲带戚的合同,故搞纠纷,让东头人民不能按照国家军令状,发展百千万工程理想和规划建设!请求县镇府查明这份合同的来源,和县政府那张2012年的批文!谢谢领导
2024-05-13 12:49:48.0
诉求附件 06A6BE4A-645D-456E-BE1C-9EDC36FD93F8.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科院600万生态林老树款黄埠镇府不处理还东头集体】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你的诉求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一、关于反映黄埠府函【2012】3号公文未向村民公示问题。 经查,2012年3月5日,因沙埔村东头村小组与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元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问题,我镇出具《关于停止对东头村小组租赁山林土地进行开发的函》,要求天元公司停止一切对东头小组租赁山林进行开发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县、镇调查工作。事实上,天元公司也已停止了相关开发行为,并不存在向村民公示问题。 二、关于反映征树款600万元问题。 经查,因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征地,征收沙埔村东头村小组范围内的生态林补偿款约600万元,由于沙埔村东头村小组与天元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问题,导致该片生态林权属划分不明。因此,为顺利推进大项目的开展,征地工作小组遂将该片生态林公正提存,不存在去向不明问题。 归根结底,该市民反映的问题均由天元公司于东头村小组租赁合同引发的问题,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均未果,目前沙埔村东头经济合作社已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集体利益。 5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4-05-22 16:16: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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