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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粮物业乱收费 投诉单号 2924052311311189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3 11:31:12.0 答复时间 2024-05-29 17:17: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龙门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粮物业乱收费 诉求内容:我是中粮业主 ,在地下车库买了一个a类的车位 共113000 元,车位可以停放两辆车 ,但当我开进两辆车停放之后 物业竟然说其中一辆车按临时停放收费,这种乱收费应该给予处罚 ,民法典明确规定 :业主购买并取得所有权证的车位有权利占有 使用 停放,我在自己的车位里面没有占有公共资源 没有影响交通 没有停放你物业的另外车位 ,为什么要收我的费??
2024-05-23 11:31:12.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40523_111836.jpg Screenshot_20240523_111843.jpg Screenshot_20240523_111906.jpg Screenshot_20240523_111857.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粮物业乱收费 】的事项,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据了解,诉求人反映的1**4号产权车位长宽为5.15*2.44米,无法同时停放下两辆车辆,车位内停放两辆车辆会占用公共区域。珑悦锦云花园小区产权车位使用规则: 一个车位享有同时录入两台车辆车牌的权力,若两台车辆都进入了小区,其中一辆车正常使用该车位权利,只收取车位管理费而不收停车费,另一辆车按临时停车收取费用。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管理及收费。 承办单位: 惠州市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29 17:17: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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