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晶地顺苑小区业委会换届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4060510042623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05 10:04:26.0 | 答复时间 | 2024-06-14 11:26: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晶地顺苑小区业委会换届问题
诉求内容:晶地顺苑小区原本为大亚湾管辖,首届业委会到期以后,街道办没有督促换届,直到后来移交给惠阳。如今因为小区物业在没有业委会监督的情况下管理极差,三天两头爆水管,房子损坏严重,如果持续下去,将完全不适合人类居住。
因为淡水街道没有相关业委会的资料,需要重新组建业委会,但是以目前晶地顺苑的情况,显然无法做到(小区很大一部分空置,还有很大一部分出租,很难达成签字),希望大亚湾区能够帮忙交接业委会相关资料,并促成换届,救救小区一千多户居民。
2024-06-05 10:04:26.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晶地顺苑小区业委会换届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目前我办暂未收到晶地顺苑小区关于业主大会的申请,如需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淡水街道社区建设办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淡水街道社区建设办:0752-3357435。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4-06-14 11:26:28.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