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小区物业违建搭棚,阻碍消防通道 | 投诉单号 | 2924060610404450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06 10:40:45.0 | 答复时间 | 2024-06-14 11:09:4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区物业违建搭棚,阻碍消防通道
诉求内容:一、新世纪新庭苑停车场入口,某些业主私自搭建棚架,未经过任何其他业主的同意,在其刚搭建的时候投诉到街道办执法大队,当时执法大队已经要求其停止施工,但是某些业主和物业不理会,并继续搭建,再次投诉了几遍,街道办执法队来了几次都要求停止施工,但是依旧搭建完成,现如今再次投诉,街道执法大队的回复更是搞笑,直接说该棚架是为方便居民出行搭建,是合理的,不进行拆除。请问街道执法大队是收受了什么好处,直接把违法搭建变成合理化了。我们小区的业主的都是全部反对搭建的,因为该棚直接把一座的唯一楼梯通道的堵塞了,每天都停放大量的摩托车,小车,杂物等,如果遇上火宅,一座的几栋的住户无法逃脱,请问到时要问责谁?同时这个棚架造成一座唯一楼梯通道,光线不足,居民上下楼梯根本无法正常通行,白天下午不到4点已经是看不清楚了,阴天是从早到晚都必须要开灯才能通行,小区的大部门居民都是老年人,这样的昏暗光线,容易造成老人家上下楼梯滑到甚至摔倒,造成生命危险,这样的危险事故又有谁来负责?请问这个棚架造成居民多大的影响,可想而知,而这个棚架的作用仅仅是某自私的业主为了其仅有三户人家的电梯出入不淋雨,侵害了其他所有业主的利益,这个自私自立的行为,难道不应该拆除吗?
二、该违法搭建的棚架未进行任何的报建手续和其他任何业主的同意,请求相关部门进行拆除,还我们业主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2024-06-06 10:40:45.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违建搭棚,阻碍消防通道】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工作人员向物业现场了解,小区物业为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将消防通道内的电动车清理移到外面充电而搭建该棚,该棚搭建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方便居民用户出入安全遮阳挡雨。对于您反映的光线不足问题,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进行整改。接下来将继续跟进物业整改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4-06-14 11:09:41.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