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投诉单号 | 29240901115843311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01 11:58:44.0 | 答复时间 | 2024-09-05 17:14:3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提取
诉求内容:何时公积金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存着又用不上,有时候需要用钱又只能取一点点出来,也不买房那些,广州都可以一次性提取,惠州什么时候可以,反正放着也用不着也不买房
2024-09-01 11:5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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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公积金提取】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公积金为住房专项基金,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方可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市场租房;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
九、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
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热线:0752-12329。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9-05 17:1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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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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