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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岸花园违规,投诉房管局陈**不作为联合开发商一起漠视群众利益 投诉单号 2925022618480601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2-26 18:48:06.0 答复时间 2025-03-18 14:33:1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东岸花园违规,投诉房管局陈**不作为联合开发商一起漠视群众利益 诉求内容: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本人叶*英在2024年4月30日认购惠州市深惠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岸花园13栋1单元2***房,缴纳了购房款2万元,现在求助于您部门就是因为开发商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加重了我的购房风险,并且我长达7个月的投诉都没有得到处理,大亚湾房管局陈**无视政策法规,无视群众利益,本人购买房屋遭受开发商加重风险,如下: 本人购买该房屋是因为开发商销售说只交2w就可以买房,事后才发现是2w购房属于低首付未达到总房款15% 缴纳购房款2w没有得到监管 开发商让本人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合同,一份是应付房管局的价格,一份是真实成交价格,本人拒绝签署2份合同,因为价格不一会影响本人契税的缴纳, 以上问题本人2024年8月开始投诉至今没有解决,开发商依然正常售房,房管局对于市民投诉的问题不做任何处理,惠州大亚湾房管局明目张胆包庇开发商的违规,联合开发商无视业主利益,拒绝处理群众诉求,回复问题应付了事导致市民诉求循环投诉得不到处理,投诉门槛极高,长达7个月还在饱受敷衍,请领导重视不作为的人员,严查严办,本人愿意无条件配合提供所有投诉的过程以及不作为的录音证据!?本人已保存所有的投诉的痕迹,大亚湾政府不作为不解决群众诉求,本人将依法保留证据全部公开上传网上寻求公众力量维权,请领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作为的工作人员,房管局这么包庇的背后隐藏什么利益关系?诸多违规问题为什么视而不见,群众的领导应切实考虑群众的利益,谢谢
2025-02-26 18:48:0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东岸花园违规,投诉房管局陈**不作为联合开发商一起漠视群众利益】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反映事项中关于东岸花园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5-03-18 14:33:1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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