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光正学校收费补课且不发老师补课费 | 投诉单号 | 3023052518414086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25 18:41:41.0 | 答复时间 | 2023-07-04 16:41: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光正学校收费补课且不发老师补课费
诉求内容: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初三年级,校领导要求班主任在家校群里公开要求学生托管,包括周五晚上:6:10~6:50;7:00~7:40;7:50~8:30。周日下午:2:20~3:00,3:10~3:50,4:00~4:40;4:50~5:30,共7节课,每个学生收费1200托管费。且强制安排老师上托管课,不发老师托管课时费。部分学生上托管课,部分学生不上,进度不一样,也导致老师课很难上。在明确禁止收费补课的情况下,光正实验学校依然光明正大的收费托管,且绝口不提老师托管费的事情,请教育局处理。
2023-05-25 18: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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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我们已经收到了编号为3023052518414086601的诉求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校因学生人数众多,同一时间段放学、返校会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一直以来,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同时结合该校实际情况实行分批错峰放学、返校。
该校为了加强对周五错峰放学和周日错峰返校学生的组织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校开展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托管服务,遵循“公益非盈利、学生自愿参与、据实收取、及时结算”的原则实施收费。每周安排7学时,一学期16周共安排112学时。根据《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方案》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服务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时12元、112学时应收1344/学期,实际收费1200元/学期。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部分学生参与课后托管,学习内容是学科兴趣类素质拓展课,不存在您提及的收费补课的情况。
该校也将在学期未放假前将课后服务托管费用进行清算,为参与课后服务的相关老师计发相应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3-07-04 16: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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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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