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景*物业恶事做绝,把好事占尽。 | 投诉单号 | 30230620102205878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20 10:22:05.0 | 答复时间 | 2023-07-12 16:28:0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景*物业恶事做绝,把好事占尽。
诉求内容:景*物业把恶事做绝,把好事占尽,多次诉求惠城区住建部不作为1.物业侵占业主公共区域经营出租停车场。2.物业保洁员故意在二楼存放家私易燃废料,景*物业没有安全生产预案的意识,物业不重视住户的人生财产安全。3.在小区内公示栏、才来没有看见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与物业公共部位经营收支情况,也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年度收支情况。4.物业更换供水设备漫天要价,比如:(更换一套设备我找了其他平台更换最高级的设备只要3万元左右,物业报价要了7万多)。5.物业服务差,保洁员一个星期打扫一次公共区域,我向物业多次反应没有效果,物业巡查签到要么就是几天过后才来签到一次,要么就是提前签到了,6.物业有黑社会性质,只要业主没有按时交服务费,就打电话进行威胁恐吓,(你不让我好好过,那我也有办法让你不好好过),很多住户都被他们吓到退缩了。
以上就是物业服务的标准,我只能以八个字来形容:恶事做绝,好事占尽。多次向惠城区住建部反应,明明是有法可依的,却迟迟不依法解决,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物业与住户之间矛盾升级,这种不作为行为,实是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无视国家的政令,是实打实的侵害了人民群众经济负担。保护野蛮物业任意妄为,有这样的野蛮物业相当于给人民群众增添了无尽的生活成本。希望相关部门为人民群众有效果的解决矛盾的根源。每月能够见到小区告示栏合理合规的收益明细账单就那么难吗?
2023-06-20 10: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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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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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景*物业恶事做绝,把好事占尽。】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30日,立即安排人员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将你的诉求事项进行了反馈,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服务事项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加强与业主沟通,及时化解在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共筑安全文明和谐小区。要求该负责人按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对照自行整改,有者改之无者加免,该负责人回复表示,“关于二楼存放废料的问题已整改,关于公共收益的问题,按规定有台帐并按约定进行公示。关于服务费收支情况,属于包干制,无义务进行公布。关于维修的问题己做过相关公示流程。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业主书面反馈的意见。关于催费的问题,个别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依时缴费,给其公司造成损失,其公司为正常运作,便于服务,依法进行催缴,行为并无过错,不存在黑社性质,其表示业主对其 企业进行污诽谤污蔑,其企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2 1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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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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