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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仲恺玖榕府小区4月至6月水费账单匪夷所思诡异暴涨小区人民群众人心惶惶盼及时解决积极回应合理诉求! 投诉单号 3023062411154156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4 11:15:42.0 答复时间 2023-07-15 14:45: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仲恺玖榕府小区4月至6月水费账单匪夷所思诡异暴涨小区人民群众人心惶惶盼及时解决积极回应合理诉求! 诉求内容:惠州市人民政府、供水局领导同志: 你好,水、电、气、日常通讯是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不可缺位!2023年06月21日,我们仲恺高新区和畅六路西299号龙光玖榕府小区居民陆续收到小区4月19号到6月18号的水费账单。显示了与之前2月19日至4月18日水费账单存在严重差异!现在的水费大大超过了以往的水费账单!一位业主2个月水费账单显示使用了超出实际的115方水! 让小区业主们在业主群议论纷纷吵翻了天,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经过21日我们小区业主和物业代表到供水公司和22日供水公司抄表员到小区现场初步了解到我们小区入住216户居民抄表数是3133吨,总表数是3522吨。这里产生364吨水的差额的情况! 相关法规规定自来水公司应抄表到户,对总表抄表数据本身有义务与责任,及对客户咨询总表数据存在错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产生巨额水费应该由抄表单位来承担,不应该在双方未沟通好的情况下直接推送给我们小区业主账号和水费款项。 在未经小区一百四十四业主同意,未与小区住户及物业公司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若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强行将所谓的“水表量”分摊到我们玖榕府小区一百四十四户头上,让小区一百四十四户业主全额承担,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针对此次我们小区水表异常情况我们有以下诉求: 龙光玖榕府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之间产生的水费暂缓缴纳,并不能产生滞纳金,直到水务公司查明以下疑问: 1,玖榕府4月19日至6月18日抄表数216户,分摊数144户,其中1方以下,1-5方的住户为什么不参与分摊计算?这部分实际产生的水量如果不计算抄表理应相应减少公摊的水量? 2,小区共1358户,我们要求抽查至少30%住户的水表进行重新检测相对并公示检验结果(理由:22日在水务公司抄表员和小区物业水务专管刘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见证下,小区7-2303,4-205,2-3104住户的水表,在同一容器测试装水状态下,三家水表数据不一致,水表有快有慢!) 3,小区总表数减去分表后数值为何有那么大的差额?小区交房未到一年。 4,水表总表和居民分表差额少于等于5%就不收取公摊水费,那么为什么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小区的水费账单计算公摊水费时不计算低于1方和1-5方的数据?全部有用水量的住户计算进去产生的数据是不是就低于5%,就不需要产生公摊费用了? 5,2023年4月28日我们小区是因为什么原因产生了31.5吨漏水?这部分水理应不能计算到公摊水里面! 恳请惠州市人民政府、供水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原则,避免引发群体事件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供水公司慎重考虑积极行动,从长计议。及时对小区自来水水费水表异常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找出问题的真相!对于现在出现的水费暴涨问题,既要考虑供水的社会效益,同时又要兼顾供水企业自身责任,一方面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统一协调,选择合理、合适的最优解决方案来妥善解决。
2023-06-24 11:15:4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仲恺玖榕府4月至6月水费账单匪夷所思诡异暴涨】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分摊水量问题,我公司多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与小区业主代表、物业工作人员共同协商此事。在听取各方的意见后,我司根据实际情况已制订了初步的解决方案。该方案将于近期实施,后续我司将密切跟踪进展情况。由此给您造成的困扰,我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司工作人员已就上述情况向您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您表示清楚。若您还有其他供用水问题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司仲恺水务分公司咨询(电话:0752-3322824),或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反映,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来信。 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2023-07-15 14:45: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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