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押金 | 投诉单号 | 3023062518155111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25 18:15:51.0 | 答复时间 | 2023-07-14 12:25:5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押金
诉求内容:2022年6月3日上述物业公司向本人收取了人民币2002元的装修押金,2023年6月4日本人在房屋合法合规装修完毕后到物业服务中心退押金,但遭告知押金退还需要物业两次到房屋进行验收且经过领导审批大概需要4个月之久,此流程在缴纳装修押金时并未向本人进行口头或者书面之告知,同其他邻居了解,类似不退,拖延的情况多有发生,经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第945条之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并无权力对业主收取所谓的装修押金更无克扣,拖延退款之权力,同时物业公司所告知房屋验收也并非物业公司之权力,物业与业主只有聘请服务与被服务之关系,任何涉及管理与被管理皆是不合法之行为,本人诉求物业公司及时原路退还装修押金并在以后停止对任何所服务业主的利益侵害行为
2023-06-25 18: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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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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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押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你反映的押金问题,经向该物业了解,该押金退款正在审批中,如审批合格,预计2023年7月21日前完成退款工作。2023年7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你调处结果。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人民政府
2023-07-14 12:2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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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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