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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家出售三无食品,请求依法处理 投诉单号 3023062717420838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7 17:42:08.0 答复时间 2023-07-19 10:07:4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家出售三无食品,请求依法处理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商家所开设淘宝店铺《珍*客家粽子美食》购买“蛋黄肉粽”,收到产品后一打开快递就闻到一股恶臭,疑似变质,经身边律师朋友提醒说该产品是三无产品,仔细观察其产品为真空预包装食品,却无任何产品标签,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家厂址、食品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等必要信息。违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第八款,第十款、第十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4.1.5,4.1.6,4.1.7,4.1.8,4.1.9,4.1.10,4.1.11.3,4.4.2。《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综上,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查处,并将此次举报结案内容寄送纸质回复函给举报人,方便举报人日后信访、行政复议等。
2023-06-27 17:42: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商家出售三无食品,请求依法处理”【30230627174208387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举报件后,于2023年7月3日上午到您反映的惠东县平山南湖路聚宝芦一巷15号进行实地核查,经查未发现有惠东县平山肥*早餐店相关门店在惠东县平山南湖路聚宝芦一巷15号区域经营,该门店下落不明。由于无法查找到该门店,我单位无法进一步核查取证立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不予立案。2023年7月18日18时32分我所以办公电话(0752-8818315)联系您(手机号码187****5964),电话已通无人接听,无法反馈核查情况。市场监督部门已对惠东县平山肥*早餐店列入经营异常状态。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所
2023-07-19 10:07:4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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