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江北碧桂园日昇昌领峰花园7号楼房子质量差维修不到位强制要求业主未收房要交物业费 | 投诉单号 | 3023070222564397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02 22:56:43.0 | 答复时间 | 2023-07-20 18:07:4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江北碧桂园日昇昌领峰花园7号楼房子质量差维修不到位强制要求业主未收房要交物业费
诉求内容:本人及家人购买了惠州江北碧桂园日昇昌领峰花园7号楼*单元**及**房子,该房于2022年11月左右达到合同约定收房时间,我们前往验收房子,发现多处墙体不平多处墙体开裂,全屋墙体粉刷不均匀,跟补破布似的,到处打补丁,生活阳台未安装门,粗制滥造,明显为赶工交房随便刷两下,我们与承建商员工多次协商,于2023年6月中终于把阳台门补装,修补的墙体还是不尽人意,多次要求修补墙体开裂情况,至今仍在补刷墙体,速度慢到不得了,因为开发商的不作为,至今我们想收房入住都难,物业却发通知让我们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还要法律诉讼我们,身为买房百姓如今成为弱势群体,任人宰割,开发商可以不按约定装修交付,物业还得强迫缴费,投诉无门,找开发商不肯回应,物业推卸房产质量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负责收费。希望政府部门帮助百姓提供渠道解决,监督解决问题,还百姓一个安心的家。房质量差维修不到位强制要求业主未收房要交物业费,我们希望开发商解决房子质量问题,让我们顺利收房,收房后开始交物业费。由于开发商问题导致无法收房产生的物业费该由开发商自己承担。
2023-07-02 22:5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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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惠州江北碧桂园日昇昌领峰花园7号楼房子质量差维修不到位强制要求业主未收房要交物业费】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协调,您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已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并告知业主,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会继续跟踪落实。
关于未收房要交物业费问题,物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方式、金额。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收取物业服务费,《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依法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购房时,业主与开发商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售楼处已经公示。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20 18:0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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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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