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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70609073181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6 09:07:31.0 答复时间 2023-07-11 08:30: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问题 诉求内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中的便民指引《19惠州市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指南》中指明【缴存基数按照申请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应税劳务收入确认】。 1.关于这一句中的【应税劳务收入】,指代的是个税申报中的【劳务报酬】及【稿酬所得】吗?【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又是否包括在内? 2.如果上年度没有【劳务报酬】及【稿酬所得】仅有【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是否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3.如果本年度有【劳务报酬】,本年是否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4.如果【劳务报酬】的申报单位是省内其他地级市,是否能在惠州市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07-06 09:07: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2023年7月7日,我中心(归集督查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的方式,已告知您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满意)。 关于您反映自由职工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与您本人沟通核实确认,个人申报个税问题,详情可咨询税局,如申报成功后,可下载APP“个人所得税”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申请自由职业者所需资料和流程如下:根据《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惠市公积金[2021]4号)规定,户籍在本市年满16周岁以上、并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以下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可依照本服务指南在我市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个人自愿缴存者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惠州市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登记申请表》一份;   (二)签订《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一份;   (三)提供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复印件一份(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打印);   (四)提供申请人名下储蓄银行卡一张(作为办理自动托收业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汇缴划扣使用,汇缴划扣银行卡的开户银行须为以下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广州银行、南粤银行)。   (五)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结。 如有疑问,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7-11 08:30: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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