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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幼升小民办学校报名需绑定城区社保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投诉单号 3023070615580837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6 15:58:09.0 答复时间 2023-07-11 14:35: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幼升小民办学校报名需绑定城区社保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诉求内容:惠城区幼升小报名民办学校需要绑定惠城区社保而不认可其他区县社保,有碍国家对于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的公益事业。本人惠州市下面县镇户籍,因工作原因常居惠城,工作单位属仲恺区因而缴纳的社保属于仲恺区。为方便子女在居住地惠城就近入学,我处申请在惠城报名城区民办小学,但初审被驳回要求在惠城区缴纳社保是必须条件,其他区县社保不认可。作为非城区户籍生,公立小学没有资格上我可以理解,现申请民办也初审被驳回,对于在惠州工作缴纳社保十五年的人来说我很难理解。惠城区教育局在民办招生设立这个绑定惠城社保的条件,本人认为不合理,应该认可惠州市内社保给予报名审核才对。此举不但对与我一样条件的家长为孩子的教育造成极大困扰,还引起社会传言恶意打压民办招生之嫌。为保证小孩的受教育权利,减轻教育负担,请相关部门研究我的诉求,谢谢。
2023-07-06 15:58: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幼升小民办学校报名需绑定城区社保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惠城发布”已经发布了“关于开展惠城区2023年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2023年惠城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报名工作指南”和“2023年惠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报名指南”。 今年的积分入学和民办第一阶段招生的报名已经结束,系统已经关闭,如果错过了民办报名和积分现场审核的,不能再补报。我局在完成民办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8月初),根据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组织进行第二次民办招生,但,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含驻惠城区市直、省直单位,下同)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和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均满5个月。 如需了解最新入学政策,具体详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查看或致电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0752-2677411。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3-07-11 14:35:3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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