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贷转公积金贷,为什么只允许夫妻一套房产可转? | 投诉单号 | 3023070715373392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07 15:37:34.0 | 答复时间 | 2023-07-11 14:40:1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贷转公积金贷,为什么只允许夫妻一套房产可转?
诉求内容:本人名下有1套房产,婚前财产,当时商业贷贷款利率很高,有6.6,还款压力大。目前看到政府有新政策可以商转公组合贷,但是条件是夫妻只能有1套住房可贷款。我老公也有一套婚前的房产,用了组合贷。我个人比较疑惑,我一直也有交公积金,我却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同时也不能提高我们夫妻贷款的额度(原因是配偶在婚前已贷款,额度不能变),我那交公积金的意义何在?
2023-07-07 15:3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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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余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商贷转公积金贷,为什么只允许夫妻一套房产可转】的事项已收悉!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相关的贷款政策。
一、经了解余市民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宅性房产,一套是纯商业贷款未结清、一套是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现咨询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能否申请将纯商业贷款的房产转为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根据余市民的情况,其家庭是不符合我市商转组合贷款条件的。
二、商转组合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在我市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须是所有贷款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
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组合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Ⅰ类、Ⅱ类人才不受商转组合“首房首贷”限制)
6、申请人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原商贷的申请;
7、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组合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8、申请商转组合贷款的住房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9、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 累计逾期记录不超过6期;
10、商转组合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Ⅰ类人才在我市办理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商转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Ⅰ类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Ⅱ类人才办理首套房商转组合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Ⅱ类人才办理二套房商转组合货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 8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7-11 1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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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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