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市医保局和中心医院互相推诿 | 投诉单号 | 3023070817035191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08 17:03:51.0 | 答复时间 | 2023-07-18 15:58: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市医保局和中心医院互相推诿
诉求内容:我妈古*娣(门诊号709**522,住院号139**74)于2022年12月25日下午因气促,呼吸困难到市中心医院仲恺院区急诊救治,量体温38、2度,核酸检测为阳性,CT结果白肺,医生初诊为肺部感染,心衰。26日经抢救仍严重,发出病危通知书要求转院南湖总院区,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转危为安,于27日进肾科住院部直到1月19日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所有急诊费用4716元全额退回,其他费用说等待医保局通知。因为同一时期和我妈同病房的病人都在3月份全额退款免费治疗,所以我在六月份之前其间间多次致电市中心医院,都是说要等待!但在6月16日我亲自到住院部结算窗询问,医院方却以出院时李*奇医生写出院小结将新冠病毒感染写在第三诊断为由不得享受国家政策免费治疗,要补交10963元。本人不服,致电市医保局,医保局工作人员说以医院人员来确实是否免费!我同时网上投诉到省医保局,他们回复:根据国家政策和省相关规定,1月8日前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参保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特殊保障政策支付!请问领导们:我妈当时入院抢救时医院都已明确是感染了新冠病毒,所以急诊抢救费用出院时都全额退回,为什么现在却以其他理由补交住院费用?如果医院方当初不是以新冠患者免费救治,为什么会退回急诊救治费?现在却要求补交住院费,这不是罔顾事实,胡作非为吗?请各位领导帮忙调查事实,给病人家属一个清晰交待!此致敬礼!
2023-07-08 17: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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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医疗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我院意见回复如下:
患者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9日在我院住院,出院时新型冠状病毒肺部感染为第三诊断。根据惠州新冠感染医保报销政策,2023年1月8日之前入院的患者,新冠肺炎为第一、第二诊断时方可按照新冠政策结算报销,其余患者需按普通医保结算报销。故该患者本次就医需按普通医保结算报销,不能进入新冠结算报销。
联系电话:0752-2288254、2288230 。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
2023-07-18 15:5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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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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