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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东方新城小区分配的公立学校 投诉单号 3023071310353449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13 10:35:35.0 答复时间 2023-07-13 16:48:2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东方新城小区分配的公立学校 诉求内容:请问,位于惠阳秋长镇高岭村,东方新城小区内的房子,分配的小学和中学的学位是惠阳半岛学校吗?如果买了那里的房子,把小孩子户口迁过来,是否就可以安排半岛学校的学位?小学和初中的。 谢谢
2023-07-13 10:35:3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东方新城小区分配的公立学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东方新城小区小学和初中学区均划分在惠阳区半岛学校,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应以惠阳区教育局当年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根据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公办学校前三批为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申报(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为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报积分入学,监护人必须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如市民仍然有疑问,请携带资料到惠阳区教育局线下招生办公室现场咨询,办公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惠民小学隔壁),办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3-07-13 16:48:2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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