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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转移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71815060949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18 15:06:09.0 答复时间 2023-07-20 18:47: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医保转移问题 诉求内容:我公司将我的医保缴存地从惠州转移至广州,请问我惠州医保的余额怎么跟着转移至广州的医保卡???
2023-07-18 15:06: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07月20日08:53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广东省内从2022年7月开始,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只转关系,不转医保个账,医保个账在广东省内通刷。您可继续使用您在惠州市社保卡中的医保个账在省内联网医院使用。如需转移惠州市的医保关系,您可在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中,打印惠州市的“医疗参保凭证”交到现在的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07-20 18:47: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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