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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孩上学 投诉单号 3023080511510281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5 11:51:02.0 答复时间 2023-08-14 17:09: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孩上学 诉求内容:本本人与妻子于2022七月在泰丰花园小区购买一处商品房,买之前和销售确认买泰丰花园房子,可以不用入惠州大亚湾户籍就读西区一小爱群分校,但是今年小孩却上不了该校,因为我们夫妻都是普通打工人,就近买房入学就是为了方便照顾小孩,请政府体谅难处,帮忙让小孩就读该学校。
2023-08-05 11:51:0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小孩上学问题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有关要求,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2.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近五年需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近5年内需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积极处理,并于2023年8月1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3-08-14 17:09:2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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