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大亚湾区入学制度不合理 | 投诉单号 | 3023080815584934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8 15:58:49.0 | 答复时间 | 2023-08-31 09:45:3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区入学制度不合理
诉求内容:反对《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的规则!存在严重的拍脑袋的错误决策!并且直接导致惠州大亚湾的房价崩盘!!!甚至导致惠州的空置率飙升!!!问题点:必须在惠有社保才能上学并不合理!在大亚湾购房的大量家庭本身就在深圳就业,把家安置在惠州,已经花出去上百万的成本和税供养了惠州政府和银行!并且消费也在惠州!切切实实为惠州的GDP做了贡献!!!为何在惠购房不能上学呢???如果不能,在大亚湾购房有什么意义呢???何况,惠州的就业环境,就业待遇,让我们如何能去放弃深圳的社保呢???请问惠州政府,是否有考虑过我们这些群体孩子的上学需求和实际生存需求呢? 我们参考周边的中山、东莞 都可以购房直接上学的,我不理解,为什么惠州政府要设置这种门槛,强行让我们有家回不去,有学没法上?
2023-08-08 15:5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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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投诉大亚湾区入学制度不合理问题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有关要求,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2.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近五年需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近5年内需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积极处理,并于2023年8月30日致电回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3-08-31 09: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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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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