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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州中心医院病历盖章的一连串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80910221715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9 10:22:18.0 答复时间 2023-08-29 15:03: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中心医院病历盖章的一连串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父亲2023.2.21在惠州中心人民医院急诊科留观两天,急诊科出具了急诊病历(电子打印版本,有医生签名,未盖章),本人带我父亲的急诊病历于2023后8月9日回中心医院病案复印室盖章,被要求需要出具:病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才能给予盖章。本人经咨询中心医院多科室协调未果,本人理由与诉求如下: 1、急诊病历为电子打印版本,有病人病历卡号,姓名,医院有电子存档,有医生签名,是医院医生真实开具的,为什么不能给予直接盖章? 2、经本人亲自询问“中心医院病案复印室”工作人员,如果病人还在中心医院住院,病历需要盖章同样需要病人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才给予盖章(具体原因与贵局有关,见下面第4点详述)。 3、试问,如果病人先在急诊科就诊后,入院,如果不幸去世,如何出具委托书? 4、经中心医院电话(0752-2288108)沟通,与我遇到相同问题的人很多,给出的理由是医院的上级单位(应该是健康卫生局的人)检查时要求医院完善手续,才这么要求的,请问贵局,是否属实?另外0752-2288108还反馈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的病人家属,但是“中心医院病案复印室”主任就是这么要求的,已多次沟通过,不解决相关问题,说是医院制度和规定,试问这种对医院本身医生出的病历都不盖章的行为,请结合以上第1与第2点回复,是否合规,是否为难病人?请结合第1、第2与第3点回复,提供委托书的意义何在,为了证明病历真假,还是为了证明“中心医院病案复印室”有这个权利? 总之中心医院应该取消对自己医院病历盖章的规定: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的不合理规定。相反,医院应该主动给自己医院的病历盖章。
2023-08-09 10:22:1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中心医院病历盖章的一连串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我院意见回复如下: 我院遵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病历管理规定》中病历的复印或复制的相关规定,对住院及门诊病人的病历进行管理。 为保护患者隐私、保证病历内容真实性及维护患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如需复印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单含患者要求门诊病历本和检查报告单盖章 及复印、复制和查阅住院病历资料,需由患者本人、或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或由患者家属携带死亡证(如患者已死亡)前来办理。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我院会持续优化流程,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感谢您的来信,请您继续监督及支持我院工作!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3-08-29 15:03: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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