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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卫健局推诿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3081810170047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8 10:17:00.0 答复时间 2023-09-04 16:41: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卫健局推诿不作为 诉求内容:本人8月7日通过惠州市政府网站局长信箱提交的【惠州市百展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消毒产品违规】一事,受理单位【惠城区卫健局】通过电话07527809553告知本人称,【已责令经营方整改,对理赔诉求不予受理】,本人不认可,理由如下:既然已认定经营者存在违规,为何对本人的理赔诉求不予受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第56条等相关条款规定,受理消费维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已经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的主管单位为卫健委。既然已认定涉诉产品存在违规,那么作为主管单位,卫健委理应对本人的理赔诉求予以受理,而非推诿给其它部门或渠道。综上,本人要求卫健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本人的理赔诉求予以依法受理并答复。
2023-08-18 10:17:0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卫健局推诿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2023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惠州市桥东新南路31号恒展大厦A座夹层203房的惠州市百展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地址为公司办公场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承认有经营江西药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今士健水杨酸足光粉,李某向执法人员出示了向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索取的《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不能出示今士健水杨酸足光粉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惠州市百展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机关已依法立案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对您投诉的水杨酸足光粉无备案记录、外包装标识涉嫌违规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是江西药健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生产地址是江西省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湾里工业园,建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3、理赔问题,建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惠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09-04 16:41:4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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