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开发商违规售房问题无部门受理 | 投诉单号 | 3023082414415237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4 14:41:52.0 | 答复时间 | 2023-09-19 07:51: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开发商违规售房问题无部门受理
诉求内容:领导好!
本人:本人谭*洪,身份证号4402241993****047X,联系电话136****3101
举报对象:大亚湾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房管组陈工、惠州大亚湾德洲投资有限公司
举报问题:开发商违规售房,加重本人购房风险
个人诉求:请求领导秉公办事,对开发商整个楼盘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处罚并公示给市民公平公正的答复
本人及妻子于2022年12月29日预购“德洲城巴里晨光花园45栋*01”开发商为“惠州大亚湾德洲投资有限公司”,缴纳了319038首付款+1270000贷款总共1589038元购房款并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违规一:46栋1楼商铺楼顶平台加收费用出售于46栋2楼业主
违规二:捂盘惜售:本人认购时反复问销售要高层,销售说没有了,经查实在本人成交之后开发商把高层卖给别的业主,该栋全部房源未按照政府流程公示!
违规三:捆绑销售车位,业主在原来的房价上额外给几千费用就可以赠送车位一个,并且开发商把车位费用直接以第三方形式打给业主,再由业主按照正常购买流程交易
违规四:送首付,要业主签借款协议(说好的赠送一成首付,却要让业主签署借款协议,并且协议不给业主,开发商自己保管)
违规五:低于备案价30%销售:经查实同样户型相同时间购买的价格相差甚远,本人2022年年底认购,成交总价159w左右,同样户型的邻居购买130w+送车位,
以上问题从7月25日开始投诉到大亚湾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局房管组陈工处理至今一个月,未给予处理,未落实有公平公正公开的答复,过去的一个月,本人天天致电该座机0752-5577015,遭到推诿,电话放一边不受理,不作为,恶意挂断电话,本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全部都被无视,所有投诉通话本人有录音为证,大亚湾住建局房管组陈工典型的官僚主义,故意抬高百姓投诉门槛,开发商违规问题,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无视国家住建部文件精神,损害百姓合法权益,作为公职人员不受理群众诉求,包庇开发商。万望领导调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公示违法行为,消除对本人造成的影响。致谢
2023-08-24 14: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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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德洲城巴里晨光花园购房纠纷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德洲城巴里晨光花园加价出售商铺二楼平台的问题,经查询网签系统,暂未发现该项目二楼住宅超出备案价格网签的情况,建议购房人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 关于捂盘销售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在项目营销中心已对楼盘销售情况进行公示,购房人可自行对销售情况进行查阅。 关于车位销售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及《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并依法取得权属登记、产权清晰的专有停车位,产权人可出售、附赠、出租。”因此,德洲城巴里晨光花园地下室车位销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首付贷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暂未发现开发企业存在首付贷的问题,建议购房人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同时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关于降价销售的问题,属市场自主调整事项,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因素的影响自主确定。关于优惠补偿的问题,我局建议来信人可根据双方所签协议与开发企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3年8月3日、8月10日、8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信人,并告知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9-19 07:5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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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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