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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 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及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符 投诉单号 30230828200347233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28 20:03:48.0 答复时间 2023-09-08 18:46: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 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及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符 诉求内容:举报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 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侨冠南路荷花四街3号4楼405),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川龙村香屋43号),两家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以上两家公司实际经营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华贸大厦2号楼1408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2023-08-28 20:03:48.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828194605.jpg 微信图片_20230828194605_1.jpg 微信图片_20230828194547.jpg 微信图片_20230828194606.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及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符】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我局工作人员已使用办公电话致电您告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的规定,请您提供被举报人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侨冠南路荷花四街3号4楼405)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相关证据,例如被举报人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的照片或者没在营业执照住所地址经营的照片等;因您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无法进行进一步核查;若您有进一步的证据材料,建议您可民意直通车将证明材料上传至附件,我局收到材料后会予以核查处理。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实地核查,深圳中科奥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情形。目前,我局已将相关检查资料移交该企业的登记机关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进处理。 2023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中,未找到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的门牌标识;您举报企业的实际经营住所地址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华贸大厦2号楼1408室,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地址商户未开门营业。目前,我局通过企业登记信息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以上回复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在2023年9月6日通过联系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18:46: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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