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商业贷转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90111341127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1 11:34:11.0 | 答复时间 | 2023-09-11 10:19: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商业贷转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惠州户口,2019年在博罗长宁购买了第一套自住房,在深圳缴存的公积金,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能用上公积金贷款,用了较高利率的商业贷款,想问下现在这种情况,可以转为深圳的公积金的贷款吗?谢谢!
2023-09-01 11: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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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关于商业贷转异地公积金贷款问题】事宜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条件规定,借款人须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六个月以上,并正常缴存。你提供的条件是不符合商转公的条件。感谢你的来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当事人,他答复满意。业务咨询:0752-12329或6733396。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 10:1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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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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