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举报信 | 投诉单号 | 30230906111750201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6 11:17:51.0 | 答复时间 | 2023-09-07 09:05: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信
诉求内容:惠州市公安局:
本人举报郭*红、郭*君侵占本人30万元。事实和理由:
1、我市按照省住建部门要求,实行商品房3天无理由退定,在惠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即可搜素查阅3天无理由退定,该期限与本人请求退款的期限相同。
2、该房没有移交、没有网签、更加没有办理任何过户手续,一年多来郭*红、郭*君不依不饶、不买就没得商量,全市206家房产企业实行3天无理由退定,不得不说她们比房产企业还苛刻。
3、请贵局从履行一岗双责、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组织双方调解为盼。
此致
申请人:邱*晖
联系电话:139****3588
2023-09-06 11: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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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个人买卖,建议市民与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07 09:0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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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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