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住建局和中介协会 | 投诉单号 | 3023090703044524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7 03:04:45.0 | 答复时间 | 2023-09-27 09:46:5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住建局和中介协会
诉求内容:市长您好!我要投诉惠州市住建局和中介协会的相关领导成员,利用职权从中谋取巨大利益。中介协会本来只是一个民间组织,自知没有权力强行对代理机构(电商公司及中介公司)收取钱财,为了谋取利益,联合住建局,利用住建局的权力,掠夺中介行业利益,住建局为了利益,伙同中介协会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招数对代理机构收钱。
本来,整个行业是有序运行的:开发商负责建房,然后开发商委托电商公司去统筹中介公司卖房,由开发商对电商公司支付佣金,电商公司委托给中介公司卖房,由电商公司对中介公司支付佣金。
但是,近年来,有电商公司拖欠中介公司的佣金,住建局和中介协会便想出一个“合情合理”实则违法犯罪的办法,说是为了防止电商公司拖欠中介公司的佣金,他们要进行监管,他的监管是什么呢?是什么事都不做,要求开发商支付给电商公司的资金必须进入住建局指定的监管账户,由住建局来分配给电商公司和中介公司,但需要电商公司和中介公司支付0.8%的费用,这些费用住建局和协会都不敢直接收,他们找了第三方公司来收,说是委托第三方来监管,那么,第三方公司是谁找的?真的是合法的招标?还是他们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收了钱,有没有可能 ,这些钱又给了住建局和中介协会的领导和其他人员?其中有什么利益关系?这个需要市长您去衡量。
我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国家现在严打贪污腐败,而住建局是行政机关,不应该做营利行为,我们有营业执照,符合要求就可以营业,但中介协会说,不是有营业执照就能营业,还要听他们的话,要按照他们的规矩来做事,如果我们不接受交费,不签订他们提供的自律公约,就不让我们营业,不准开发商找我们代理,能说出这样的话,是怎样的文化水平?实在是欺人太甚。
中介协会的人说了,说他们得到了市政府的同意,我们都想知道,是谁替他们撑腰。
住建房和中介协会,什么事都不做,就只是进行资金分配,就收取0.8%的钱这个标准是谁定的?物价局有定吗?以后是不是可以随意提高?,每年都会收取至少700万以上的金钱,这些钱最后给了谁?请市长深入了解,如果收的钱,由住建局来收,住建局提供发票,上交国库,那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交给国库,而是进了第三方账户,然后第三方的钱又转进了住建局和中介协会的个人腰包,那是不是每个行政机关都可以利用职权通过第三方去谋取利益,从而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全国都没有这样的行政机关,我们惠州出现了。希望市长严查这样的不法
2023-09-07 03: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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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住建局和中介协会】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中介协会回复称,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建立了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及佣金管理机制。行业协会于2023年9月5日发起《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联动自律公约》签署活动,协会要求会员签署,对于非会员的电商及中介公司,协会鼓励以自愿签署为原则。关于收费,对于不需要分配免收任何费用,而需要提供分配服务的双方协议由协会通过遴选的开发软件平台收取。
根据市住建局对佣金管理的工作部署,我局也将佣金管理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协会也将协助我局对行业进行管理。因我局多次致电您,均无人接听,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联系人:黄股,咨询电话:2670961。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7 09:4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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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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