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90716545663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7 16:54:57.0 | 答复时间 | 2023-09-22 08:06:2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的问题
诉求内容:今年6月曾经咨询贵局关于是否可按单建统筹费率一次性缴纳医保费问题,当时回复说只能按统账结合费率标准缴纳,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可按单建统筹标准缴纳了?有关政策文号是什么?在哪查找?按单建统筹标准一次性缴纳后,是否可享受按月划拔个账的待遇?
2023-09-07 16:54:57.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的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从八月开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且继续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参保人,一次性缴费可以由参保人选择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进行缴费,目前没有相关的政策文号,选择单建统筹缴纳,达到免缴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享受按月划拨个账。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3-09-22 08:06:29.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