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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投诉单号 3023091909574193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9 09:57:42.0 答复时间 2023-09-28 10:32:2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诉求内容:请问惠州市是否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3-09-19 09:57:4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是否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职工购买一手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根据《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惠市住建【2022】124号),购房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支付购房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承诺书》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县区管理部进行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录入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凭证。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8 10:32:2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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