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举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 投诉单号 | 3023092211400466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22 11:40:05.0 | 答复时间 | 2023-10-03 14:33: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举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诉求内容:投诉惠州市多**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请相关部门领导稽查处罚并补交住房公积金。
本人从2021年5月10日入职惠州市多**科技有限公司至今到2023年9月22日为止没有给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要求该公司补交缴纳公积金。
2023-09-22 11: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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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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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举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来信人已于9月26日下午到我部现场进行投诉,因此未再进行电话回复,我部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来信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但由于未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工资证明暂时未予以受理,已清楚告知来信人如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需本人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单位主体信息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实名投诉,以上材料需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03 14:3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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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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