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转公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3092510403972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25 10:40:40.0 | 答复时间 | 2023-09-29 10:46: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转公贷款
诉求内容: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级领导你们好!本人与2020年在龙山一路购买一套自住房,一直在深圳购买公积金,当时获取的信息是深圳的公积金在惠州无法使用,因此使用的商业贷款。想问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呢,谢谢
2023-09-25 10: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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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卢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商转公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政策情况。
一、经了解,卢女士的户籍地跟公积金的缴存地均是异地,有一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房屋,现咨询异地公积金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根据文件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异地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9 10:4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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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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