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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科 套路消费者 投诉单号 3023092516095106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5 16:09:51.0 答复时间 2023-10-16 16:46:5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科 套路消费者 诉求内容:2023年8月28日 至惠州市中心人民医技楼6楼医院整形激光美容科 挂号李*医生(见附件挂号记录),处理眉间纹,李*医生告知我可以用玻尿酸填充,保证半年不会再次出现。于是我按要求缴费2500元(见附件缴费记录)后李*医生给我进行填充。 2023年9月6日,填充位置消肿,纹路没有变化,填充无任何改变。 2023年9月18日 再次挂号李*医生(见附件挂号记录),其告知需要再次填充,费用2500元。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科李*医生,第一次填充时说半年有效,如今一周时间都没有(消肿后皱纹回复如初),明显是无效医疗,再次要求我消费2500元进行二次填充,存在套路消费。当即我向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投诉反馈问题,对方回复我五天内联系我(有录音),至今没有联系我。 诉求:无效治疗,需要重新免费更换医生给我填充或退还费用。
2023-09-25 16:09:5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科 套路消费者】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我院意见回复如下: 患者您因眉间纹深就诊,李*医生予眉间纹玻尿酸注射充填。经观察,术后即时效果良好,1-2周后局部水肿消退后仍有部分纹理,有一定改善。眉间纹深选用静态眉间纹玻尿酸注射充填,符合诊疗常规。按照目前的治疗经验及相关文献表明,一次注射充填后仍有些皱纹属于正常情况、难以做到完全消失。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我院会持续优化流程,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感谢您的来信,请您继续监督及支持我院工作!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3-10-16 16:46:5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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