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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生产能否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投诉单号 3023092617090118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6 17:09:02.0 答复时间 2023-10-07 15:48: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生产能否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诉求内容:在惠州交的社保,有惠州实体社保卡,去汕头生育生产,能不能异地报销?(深圳户口)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3-09-26 17:09:0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异地生产能否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9月27日14:18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一、异地生育住院报销:参保人作生育备案后需在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可在前往异地生育住院前,携本人身份证、转院证明原件(可选)到医保经办前台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即可在异地联网结算。如未办理备案,应在终止妊娠或分娩之日起3年内持医疗费用发票(盖医院公章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盖医院公章原件)、出院诊断证明(盖医院公章原件)、出院小结(盖医院公章原件)、《惠州市异地生育医疗待遇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原件,所持社会保障卡无医保金融账户或无社会保障卡的还需提供本人的银行帐户仅限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政行、农商行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超出申请时间,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二、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含生育时产生的其他医疗费用),以及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本市职工医保)和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本市居民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产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实行总额包干,标准为2000元。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10-07 15:48: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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