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龙门县大派洲和横汉岛两个地块的有证公寓如何处置? | 投诉单号 | 3023092700340563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27 00:34:06.0 | 答复时间 | 2023-10-09 16:05: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大派洲和横汉岛两个地块的有证公寓如何处置?
诉求内容: 惠州市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家和十里水湾花园位于龙门县麻榨镇东埔村和横汉村的横汉岛、大派洲岛等地块,在2018年7月被水利部、省水利厅定性河湖“清四乱”属违法建设,必须拆除整改见附件。
根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复函:《惠州市2021-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位于龙门县大派洲和横汉岛两个地块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见附件。请告知:
1、该两个地块的家和十里水湾花园核发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1066户公寓应该如果处置?是否需要赔偿?
2、由于公寓须拆除整改,倒推前面的所有行政许可、核准、审批是违法违规,该2个地块的用地批复文件是否违规违法批地见附件?据此如何处置?
2023-09-27 00:34:06.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龙门县大派洲岛、横汉岛两个地块的有证公寓如何处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龙门县已成立有关工作专班,相关后续处置工作正有序推进,最新进展情况请留意属地政府工作专班发布的有关公告。2.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和横汉岛2个地块均取得上级部门的用地批复。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3-10-09 16:05:20.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