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青年河边自家房子底下停车也抄牌? | 投诉单号 | 3023100617112842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6 17:11:29.0 | 答复时间 | 2023-10-14 10:47:3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青年河边自家房子底下停车也抄牌?
诉求内容:下角华轩居三期,在地方政府个别官员和开发商的配合下,成功烂尾已13年,至今不给1000多户业主办证,因为停车位不够.现个别小区业主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后来路边划了一下格子要收费了,只能停在房子边上的那个人行道房子边,原来是压了盲道会抄牌,业主也认了,现在不压盲道也不影响任何人也抄牌?还有比这有更难看的吃像吗?不管是惠泊车还是谁为了创收打了乱停车的投诉电话,还是你们为了创收不择手段.我都希望你们可怜可怜这些买到烂尾楼无停车位的业主,他们已经够倒霉了就别激化老百姓的矛盾了,要创收请换个地方,首先这样停车我不知算不算违停,即使算是违停也请领导枪口抬高一寸,别把这些倒霉的业主往死里整.你不要说停在路边格子,30多块一天,1000多块一个月你觉得是普通百姓受得了的吗?所以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还请相关部门放过他们吧.不要再来抄牌了.
2023-10-06 17:1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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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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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青年河边自家房子底下停车也抄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发现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均停在人行道上,人行道是为行人出行设置的专门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据悉,华轩居地下车库仍有空余停车泊位,建议您可将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场。下来,交警部门持续通过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加强对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积极引导、教育广大司机文明停车,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驾驶员从自身做起,规范文明停车,做到停车入格、停车入库,切勿随意停放车辆。10月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做了相关解释。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10-14 10:4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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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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