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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违规收取“公摊电费” 投诉单号 30231011171902963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11 17:19:02.0 答复时间 2023-10-13 16:33:5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违规收取“公摊电费” 诉求内容:停止并纠正物业此乱收费行为
2023-10-11 17:19:02.0
诉求附件 致:惠州市住建部门.docx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违规收取公摊电费】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3 16:33:5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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