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复函答非所问、不作为、玩忽职守,请逐一予以复函 | 投诉单号 | 3023101611570256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16 11:57:02.0 | 答复时间 | 2023-10-21 11:50:5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复函答非所问、不作为、玩忽职守,请逐一予以复函
诉求内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0月9日的复函答非所问、不作为、玩忽职守...,全方位、全面性的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规定。
经多方了解,粤府土审10[2018]10号、粤府土审10[2019]55号该2份用地批文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批准,惠州市为“国土审批专用章10”,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安全的禁建区,批复建设用地已全面性违反了上述党内法规以及水资源法律法规等规定。
请就2023年9月27日投诉举报诉求来信编号:3023092813****29301逐一详细复函。
2023-10-16 11:57:02.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复函答非所问、不作为、玩忽职守、请逐一予以复函】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相关后续处置工作正有序推进,最新进展情况请留意属地政府工作专班发布的有关公告,希望各位业主按现行的沟通机制,一道共同努力推进项目后续处置工作顺利完成。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和横汉岛2个地块均取得上级部门的用地批复。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3-10-21 11:50:52.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