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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检察院彭*建不作为、包庇纵容犯罪 投诉单号 3023102100101096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1 00:10:10.0 答复时间 2023-11-09 15:50:2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检察院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检察院彭*建不作为、包庇纵容犯罪 诉求内容:投诉内容:投诉人认为彭*建专员在处理立案监督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包庇、纵容犯罪的行为,具体如下 1、彭*建专员欺骗投诉人,在询问投诉人是否需要召开听证会,并明确答应会召开听证会情况下,后来直接作出维持惠城区公安分局不予立案决定书,彭*建专员存在欺骗、敷衍投诉人的行为; 2、在练*全明确冒领青苗款并已经退回的情况下,仍认为镇政府没有将青苗款发放给个人,并且错误理解法律,认为青苗款属于集体所有。在练*全明确将投诉人所有青苗指认为其所有,错误引导政府将青苗款发放给自己,明显构成诈骗罪。彭*建不作为、未核实、未调查,存在包庇练*全诈骗罪犯罪行为。
2023-10-21 00:10:1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检察院彭*建不作为、包庇纵容犯罪】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我院已受理您投诉彭*建的投诉书,现正在办理当中,该件办理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回复您。并告知您如需寄递资料,可将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5号,我院受理相关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承办单位: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11-09 15:50:2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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