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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鹿江风华一期物业在商铺入驻、电动自行车入户管理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3102311515912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3 11:51:59.0 答复时间 2023-11-10 10:11:5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鹿江风华一期物业在商铺入驻、电动自行车入户管理不作为 诉求内容:新城悦物业自开发商交楼至今,一直疏于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私自将一楼的架空层休闲锻炼区做为电动车停车区,导致电动车违规停进一楼架空层甚至入户大门,给整个小区的住户带来了严重的消防隐患,一旦电动自行车自燃,后果不堪设想,数年以来众业主一直强烈要求禁止电动车入户,但物业以开发商没有规划电动车停车位为由推脱执行;今年9月份,经过物业批准装修的新疆羊肉串烧烤店,自营业以来就烧烤油烟直排,每到晚上就油烟滚滚,油烟甚至会灌入小区楼道、屋内,同时该商铺都是在夜间经营,营业时间持续到凌晨,且他是占用露天广场经营,经常凌晨12点甚至两三点都吵闹不堪,小区住户不堪其扰,同时造成广地地面油污严重。以上2个问题,均是物业管理问题所造成,各位业主抗议无数次,均得不到物业的有效处理,期盼职能部门督促物业解决这2个问题。
2023-10-23 11:51:59.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023113824.jpg 微信图片_20231023113754.jpg 微信图片_20231023113723.jpg WeChat_20231023101125.mp4 微信图片_20231023113900.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鹿江风华一期物业在商铺入驻、电动自行车入户管理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11月1日我局分别联系市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充分交换了意见。该物业负责人称,1、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小区因开发商没有规划停车点,经过社区、应急等相关部门现场勘察,2栋4栋6栋围墙处符合停放电动自行车,由于变更改建、重建建筑物以其附属设施,小区需取得全体业主3/4户数和3/4专有面积业主投票决议方能安装停车棚和充电桩,目前物业已提交申请表到水口街道办理审批。 2、商铺作为小区的一部分,租户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属于合法经营,但针对烧烤店油烟问题,物业并无执法权,物业也对烧烤店下达整改,要求烧烤店排烟改为地排,预计2周内完成整改。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经水口执法队多次到场核查,该商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店家要加强对油烟的收集处理,改善营业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并清理占道物品,维护好店内经营秩序,引导食客文明就餐。同时,禁止露天烧烤。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
2023-11-10 10:11:50.0
答复附件 aa578b229ac1be05577c19a5c2f1d8e.jpg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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