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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安未来花园三期中大型垃圾站 投诉单号 3023102512401568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5 12:40:16.0 答复时间 2023-11-13 14:58:1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马安未来花园三期中大型垃圾站 诉求内容:金地未来花园三期项目在销售期间,隐瞒未来花园三期和德威江誉城之间的中大型垃圾站问题,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未尽到监管义务,使开发商欺瞒业主,违规对外销售该项目三年有余。 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以下几点质询: 1、在建设马安片区是否对附近周边的金地未来花园、德威江誉城项目进行告知,并督促相关项目公开垃圾站信息,合法销售项目物业? 2、在金地未来花园、德威江誉城项目销售三年多,是否有定期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性检查,使销售房产时公开垃圾站信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销售? 3、在得知近千户业主在对中大型垃圾站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已购房业主相应补偿、补救措施,或者督促开发商进行退房处理? 作为已购入房产的业主,作为开发商违规销售的受害者,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足我们以下诉求: 1、督促开发商提交规划调整报告,协调市自然局对规划垃圾站进行重新选址迁移,避免垃圾站建设在人流密集区域。 2、如无法取消或迁移新乐大道垃圾站,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受害业主进行退房。 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虑已购房业主的民声民意,积极推进垃圾站的取消或迁移工作,为该片区建设谋福祉!
2023-10-25 12:40:1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马安未来花园三期中大型垃圾站】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市住建局会同我局到未来花园项目营销中心现场,通过查阅资料、问询企业等方式全面进行核查。 1.经查阅未来花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图》《总平面规划图》《未来花园项目红线内及周边环境因素提示书》等资料,项目红线内未配套建设垃圾转运设施。 2.未来花园项目首次于2020年9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我局工作人员对该项目公示不利因素进行了检查,没有资料显示该项目地块红线外市政道路(安盛路)对面有一规划垃圾转运站。在日常巡查中,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销售,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3.在本次舆情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规划部门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同时要求企业从维护业主权益的角度,积极向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调整。对需要我局协调给予规划调整方面工作支持的,我局也积极予以配合。 4. 开发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关于迁移未来花园三期周围垃圾站规划的恳请书》,截至目前开发企业一直都有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 5.关于您反映的要求退房问题,企业表示可按合同约定执行,建议您按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进一步协商或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上述提及的两个《规划》均已按程序在我局官网(http://land.huizhou.gov.cn/)上进行了公告,您可前往查阅。 目前,我局已启动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于2023年8月19日起在《惠州日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现场公示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13 14:58:1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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