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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规划不合理,请求撤销此垃圾站规划! 投诉单号 30231025133218119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5 13:32:19.0 答复时间 2023-11-03 10:01: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规划不合理,请求撤销此垃圾站规划! 诉求内容:确认《惠州市垃圾转移站规划》第34页第17号地块,德政路鹿江风华一二期之间空地 规划为垃圾转运站。 作为一个居住此地段的市民,比较了解此位置的周边具体状况。深感在此位置建垃圾转运站这样的规划是不合理,原因如下: 1.大型垃圾站不应该建立在居民居住密集区,此位置附近小区密集,受影响的小区居民少说有上万人,这样会对附近大面积的居民生活造成空气污染,水污染跟环境污染,对大多数居民的身体健康跟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2. 此垃圾点距离鹿江水域仅有不到20米,垃圾的堆积及转运过程中势必会对水域资源造成污染。相毗邻的湿地公园首当其冲。 3.此垃圾转运点正对小区幼儿园,垃圾堆积及转运过程中造成空气污染,苍蝇等蚊虫多,严重危害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且大型转运车辆过往及噪音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4.垃圾分布点附近密集分布了多个大型小区跟别墅区,且此路线是附近居民通往公园必经路线,大量居民出行不便,臭气熏天,对大家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跟迫害! 5.此位置地段及道路较窄因素,且正对小区停车场出口,交通实际状况每天均会发生拥堵。根据住建部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中4.2.1中要求:垃圾转运站宜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此位置不适合建立垃圾中转站。 综合上述几点,正如习总书记指示: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018年5月18日,收录于总书记《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所以我们建议垃圾转运点另选它位,望有关部门尊重群众意见,以彰显惠民之州精神内核。
2023-10-25 13:32:1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为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的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该规划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为1409平方米,日转运量不小于15吨。上述提及《规划》已按程序在我局官网(http://land.huizhou.gov.cn/)上进行了公告,您可前往查阅。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03 10:01:33.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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