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女职工退休领取退休金年龄 | 投诉单号 | 3023110223155587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02 23:15:56.0 | 答复时间 | 2023-11-10 16:18:2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女职工退休领取退休金年龄
诉求内容:你好。惠城区户口的女职工,今年44岁,交纳惠城区职工社保。之前在企业上班交了98个月的社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了52个月的社保,合计150个月的社保。请问,如果该女职工现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纳社保30个月,合计交满180个月,是否可以在五十岁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感谢解答。
2023-11-02 23:1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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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女职工退休领取退休金年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电话告知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女性人员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0〕1010号文执行。其中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按年满50周岁执行。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2023-11-10 16:1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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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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